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法治”一词出现了50余次,“依法治国”成为高频词。这次在我国深化改革进程中重要时间节点召开的重要会议,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一时间,大会透露的各种信号,在全省各条战线引发强烈反响,广大干部群众对大会的胜利召开给予高度关注。
法官将更加敬畏宪法法律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雨田始终关注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动态。23日,四中全会公报一出,李雨田便意识到,这次会议将给她未来的工作带来新的变化。“我个人认为,此次会议对法官工作的影响意义深远。依法治国,对于法官个人来说,更应该敬畏宪法、法律,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让人民群众在司法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官的责任也比以前更重。”李雨田说。
在李雨田看来,作为一名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法官,所审判的案件要经得起上级法院和当事人的考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只有公正司法,法官在社会上的认同度才能提高,国家公正司法才能落到实处。
坚持依法治国先要依宪治国
在青海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部副教授袁志明看来,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
“本次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袁志明说。
袁志明认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全会通过的《决定》,将成为全党的意志,也将迅速成为指导政府和司法机关行为,引导全国人民思维的行为模式和国家意志。《决定》只是建设法治中国的第一步,将党的重要文件精神转化为具体操作的法律条款才是落实法治的关键和当务之急。”袁志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