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我区各族各界或是守在电视机、收音机旁,或是在网络上搜索,共同关注着全会消息,每天《新闻联播》一结束,媒体报道、网络讨论、微信研讨,大家都在以各自的方式和角度,持续关注和讨论着四中全会究竟绘制出一幅什么样的“法治中国”的路线图。
当然,最令公众关注的,还是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在西藏大学法律系,同学老师们对公报报以热切的期盼。“在四中全会召开期间,我们都在持续关注着。公报发布以后,大家更是倍感振奋,课堂上、宿舍里,甚至是在食堂,‘四中全会公报’、‘依法治国’这些字眼是我们提及最多的。”法律系三年级学生王晓莉告诉记者。“今天我看新闻,专家学者以最快速度将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炼出了‘一个目标、五个体系、六大任务’的主题。公报中,不仅把‘法’作为了治国之重器,更把一个‘良法’作为善治之前提。公报提出,要‘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对于现有的法,更是要实行‘改废释并举’。这对我们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真的是感到振奋,感觉自己学对了专业,毕业以后一定有我们的用武之地。”大四学生旺堆信心倍增。
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退休干部龚贤惠听到公报中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她内心十分激动。
“一晚上我脑子里都是这几句话。今天一早,我就打电话给老同事,大家都很振奋,不约而同地提到公报的内容。”在人大机关工作了近20年,维护《宪法》的神圣职责仿佛已经成为退休前工作中的习惯思维。她告诉记者,老同志们认为,四中全会所提出的依宪执政是宪法实施创新。“我们已经形成了共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但究竟如何克服宪法实施的障碍,一直争论不休。此次四中全会对此终于有了定论:在模式上,中国不采用美国式的一般法院审查制度,也不用法国式的宪法法院制度,而是采用最高立法机关监督实施制度,即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在内容上,有两点突破:不仅在实体上要健全实施机制,而且还要完善宪法实施的程序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