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 婚假可休18天

档案管理2018-06-28才子老师

河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婚假可休18天

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河北将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在删除“晚婚、晚育”规定的同时,对婚假、产假做出修改:

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奖励婚假15天;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产假45天;给予配偶陪产假15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依法结婚登记,婚假可休18天

《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婚奖励”,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奖励婚假15天”。换句话说就是国家规定3天+河北奖励15天=18天。

奖励婚假期间,享受正常婚假待遇。

产假奖励45天,配偶有15天护理假

《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育奖励”,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奖励产假45天”。即,国家规定98天+河北奖励45天=143天。

同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

奖励产假期间,享受正常产假待遇。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免费登记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三种情况可申请生三孩儿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有《独生子女证》,仍可拿奖励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对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可享受以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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