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广东省2015年立法工作会议。记者了解到,今年将有16件法规项目提请初次审议;备受关注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也已被列入预备项目,常委会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调研起草,按照力争明年出台的时间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在会上宣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佛山等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主持会议。
7个项目将委托地方立法基地起草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介绍,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新安排26件法规项目,其中,提请初次审议的16件,预备项目10件,去年结转的法规案7项。今年立法工作计划重点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依法行政、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安排立法项目。
其中比较受关注的有《广东省禁毒条例(草案)》拟在7月提请常委会审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拟在9月提请常委会审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修订草案)》拟在11月提请常委会审议,《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草案)》拟在明年1月份提请常委会审议。
记者注意到,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建立健全专业性较强的重点法规项目委托起草制度。在26件法规项目中,市场监管条例、村居自治条例、山林权属纠纷处理条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4个新制定的法规项目和食品安全条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3个修订的法规项目,将委托地方立法基地起草专家建议稿。
立法要“瞻前”“顾后”“左顾”“右盼”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在讲话中还特别指出,广东在地方立法中要切实把握好“瞻前”与“顾后”。“瞻前”是立法必须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来谋篇布局、与时俱进,立法要符合发展规律、立足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立与改革相适应的法,立本地需要的法,立群众期盼的法。“顾后”则要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开展立法后评估,保证法规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立法要“左顾”和“右盼”。“左顾”要求地方立法不能违背上位法,要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右盼”则要求设区的市制定的法规不能存在相邻地市之间相互抵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