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节假日值班制度

档案管理2018-08-24王新老师

【篇一】

第一条节假日值班人员上班时间与正常工作时间一致,早晚打卡。迟到、早退处理方法与工作日相同。早上迟到时间与晚上下班时间延长相等。

第二条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如出现空岗现象,按工作日考勤规定中旷工处理标准的二倍处理,导致严重后果的另定处理。

第三条所有值班人员交接班前必须做好巡查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对当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夜班(节假日)值班交接表》上都予以记录,并做好电话、传真、信件等的接收工作。并于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转交给行政管理中心秘书。

第四条值班期间不得有非本单位人员、离职人员进入;不得请亲友替值。对外来人员应提高警惕,保障安全。

第五条各管理中心值班职员在下班锁办公室门前,应做好如水、电、门窗等的安全检查工作。

【篇二】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xx物业公司在管理项目各项工作并在节假日期间的正常运作及来自客户的所有信息、发生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及时、有效、正确的处理,特制订此规定,各项目节假日值班负责人员遵守执行。

第二章值班职责与要求

第一条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分公司应安排部门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当值时间最高行政级别人员(视为值班经理),为项目值班时间的所有事务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值班日期指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或由公司指定日期。

第三条值班时间原则上为24小时,即值班当日的0:00时~当日24:00时。其中9:00时~18:00时为现场值班,其它时间可电话值班。(当值经理及主管可视工作情况于值班后一个月内安排调休)

第四条各分公司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当值经理及各岗位的值班情况。

第五条当值值班经理负责检查各岗位值班情况,负责将当值期间未能及时处理的信息上报相关领导,负责跟进事件处理结果并提交当值值班记录。

第六条遇特殊情况(如台风暴雨、突发事件、治安事件、重大节假日安全保障),各分公司须加强值班力量,各部门也须增加值班人手,以确保特殊情况期间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章值班管理规定

第七条值班经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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