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起取消档案费

档案管理2018-11-27三水老师

  近日,档案费征收情况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档案管理费,简称档案费,是指支付档案管理所付出的劳动力费用。不同地区的档案管理方法及收费标准不尽相同。

  目前,台州市现行的档案费收费政策标准是每人每年统一收缴120元,主要包括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这一收费标准自2016年起实施。此前,我市的收费标准是企业及单位每人每年240元,个人每人每年180元。不过个别地区存在特殊情况,以椒江为例,由于有政府补贴,椒江多年来的档案费一直为120元。

  至今年,由台州市人才市场管理的档案约有1.9万多份,其中包括企业统一托管档案及个人档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并且有县级及以上级别的,才有管理个人档案的权限,私企及个人不具备相应条件。据台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吴某介绍,具有相关合格资质的企业及单位可以将员工的档案统一交由人才市场管理。

  不过,也有不少人员因各种原因选择弃档。吴某说,面对这种情况,如果后期有需要档案,例如户口迁移,职称评定等,可以到人才市场补交档案费,同时可完善签约合同、辞职证明、荣誉证书等内容,不影响后续的档案使用。

  国家发改委称2016年起,全国将免收档案管理费。针对台州地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刘某说,我市目前还没有提前更改收费标准的政策,将与全国同步,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档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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