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支持下,我乡党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2015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安排情况
(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各项内容。要求干部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有效推进我乡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各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与厉行节约工作,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及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重要性。同时,开展“廉洁过节”自查工作,通过在单位显眼处粘贴、悬挂廉政宣传警示语、给干职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提高干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开展文明餐桌和节水省电活动,规范公务接待。规范公务接待,不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不安排宴请,倡导增强干职工的节约意识,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四是严格车辆配备及使用,规范了公务车辆管理。五是深化机关效能及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考勤制度;认真执行请销假、公出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严格执行考勤签到,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六是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厉行节约,精简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同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财务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党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领导责任。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分解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任务到各班子成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定期与班子成员、村委会和纪检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专门听取纪委书记汇报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党政班子成员在每次安排部署工作的会议上都一同强调和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做到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门会议,分别与各村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书。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乡纪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同时我乡认真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政班子成员也各负其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有力地推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加大投入,健全基层组织。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乡纪委的建设,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保障纪委工作经费。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按照“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的“六有”标准,4个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财务、合同、等重大事项实行全程监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