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汉族,山西省泽州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6年4月出生,1998年7月大学毕业后参加全省基层公安选拨“优秀大学生充实基层公安系统”考试,后被分配至泽州县公安局工作,现任泽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二中队副中队长。
从警13年来,他刻苦钻研,默默耕耘,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逐步成长为一名群众信赖、领导信任、同事信服的执法骨干。工作中,他坚持以迎难而上的工作态度和锐意进取的工作热情对待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几年来,他参与侦破的各类刑事案件432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200余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00余人,其主办的案件受到局法制部门及检察院公诉部门的好评,本人也多次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争当执法规范化建设排头兵
王××同志从警后一直在基层一线执法岗位工作,十几年来,他始终把学习当作提高自己、做好工作的原动力,他靠着执着的精神,在不同的执法岗位上不断磨练自己、完善自己。他自购大量法律书籍,利用工作闲暇时间,强化自身法律基础知识的积累。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每一个问题,都不耻下问,虚心向老民警和法制部门求教;一时无法搞清楚的,他就认真记录在随身携带的小笔记本上,事后查阅法律书籍或向其他专家求教,直至问题彻底弄清楚才罢休。在刑警、法制、派出所等多个执法岗位工作期间,他怀着求知若渴的热情,主动参与办理各类案件。不是自己办理的案件,他也找机会参与或询问案件侦办过程,了解不同案件的取证重点和处置要点。正是有了这种不断学习的进取精神,他在短时间内成长为工作的骨干。
除抓住一切机会提高自身法律修养外,他还与中队民警积极制定各类刑侦执法制度,完善执法档案,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执法。同时,他不忘配合中队长提高中队整体队伍法律素质的培养。2010年以来,针对队内民警普遍年轻化、执法经验不足的实际情况,他结合自己多年的学习心得和日常执法办案经验,在配合中队长工作的同时并向队内民警进行执法“传帮带”,平时对年轻民警在执法工作中提出的各种问题,他总是认真思考,耐心答复,使队内年轻民警的法律知识和对执法综合能力大大提升。经过他和全中队民警的努力,2010年以来,大案二中队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均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未发生一起退捕、退诉案件,案件质量受到局法制部门和检察院公诉部门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