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合格证发放:原则上按1:4发放合格证。(六)专业考试结果: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于4月1日开始接受查分(网址http://www.hsu.edu.cn/)。六、文化考试: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七、录取原则:凡持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安徽省内艺术类(除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执行《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认可安徽统考成绩,安徽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八、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邮编:245041 联系电话:0559-2546568网址:http://www.h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