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要求
1、自2018年5月份起,省考委将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我省开考专业重新登记工作。
2、此次专业调整仅调整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考生必须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报考,专业计划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3、2018年下半年及之前停止新生报考的专业,三年过渡期内,考生仍按照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报考,2021年6月30日止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4、2018年下半年起,老考生原则上须将注册专业更改为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报考,并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老考生坚持按调整前原专业报考并申请毕业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如遇不能授予学位或报考公务员等问题,考生责任自负。新考生只能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报考,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待国家出台新的专业规范后,我省将按照新的专业规范调整开考专业计划,具体办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