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0年开考公共管理专业通知

自考专业2021-06-15王新老师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依据全国考办《关于天津市申请开考公共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复函》(考委办函[2007]130号)的批复,决定自2010年1月起在我市开考公共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遴选天津师范大学为主考学校,专业代码为:66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专业是为了适应我国当前对公共管理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着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其总体要求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共管理专业本科水平相一致。本专业共设13门课程,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计算,共计70学分。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凡取得本专业计划所规定的13门课程合格,并完成毕业论文,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经核验专科毕业证书及加考课程,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面向21世纪、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主要为各级党政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社区、社会保障等公益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国家建设需要、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知识从事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基本要求包括: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熟悉我国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熟悉并能应用现代管理理论、技术、方法从事公共管理工作;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包括调研、决策、组织、协调、口头和文字表达、运用多种管理技术的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

序号 

课程
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课程
类别 

考试方式 

1 118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118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359  14 任选
一门 
笔试 
0244 日语(二) 14 笔试 
0049 俄语(二) 14 笔试 
4 1193 公共管理学  5 必考 笔试 
5 0338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6 1190 管理心理学 5 必考 笔试 
7 0340 行政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8
9
10 
1192 公务员制度 4 任选
三门 
笔试 
1194 行政职业能力测评 5 笔试 
0024 财政学 4 笔试 
1010 公共政策 4 笔试 
11 1054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6 必考 笔试 
12 1195 社会工作概论 5 必考 笔试 
13 1055  6 必考 笔试 
14
15
16 
1139 中国文化导论 6 不考外语需加考三门 笔试 
1011 企业文化 6 笔试 
0474 知识产权法 4 笔试 
045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笔试 
17 4905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 0 通过 实践 
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 
18 0495 现代管理学 6 任选
一门 
笔试 
19 0497 公共关系学 4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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