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及课程顶替说明:
本专业考试计划经过多次调整,旧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现行计划中已不存在,已取得这些课程的单科 合格证,但又没有用这些课程办理过毕业证,这些课程就可以顶替现行计划中的课程,具体顶替规 则如下:
1.非财经类专科毕业生加试“专科加试”中所列的课程。
2.已合格“毛泽东思想概论”和“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两门课,可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 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合格其中任意一门课,只能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
3.2005年底前合格的“”、“行政管理学”和“企业管理概论”,以及七门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 如果取得此十门课程中任意三门单科合格证,可以免考公共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