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江西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的通知(2)

自考资讯2021-10-28李一老师

  (五)由县(市、区)招考办或考生所在的院校自考管理部门收取毕业审查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申报必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对本人的毕业信息必须逐一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

  (二)县(市、区)招考办只能接收社会考生本人申报,不接收各类高校在籍在校生和助学单位考生申报。凡是高校在校生和助学单位的考生只能按准考证上的院校代码到所在院校和单位申报。

  (三)我省自考综试(含电大试点、中职衔接、第二学历)实践考核成绩仅在本校、本省有效。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只能在本校申报。

  (四)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涉及转考的考生,只能作为社会考生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毕业申报。

  (五)根据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本次办理毕业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仍为旧专业名称和代码。

  四、审查工作要求

  (一)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1.受理及汇总辖区内县(市、区)招考办和助学单位的考生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照片汇总、网上审查通过的考生信息库等。

  2.对考生毕业资格材料进行复审。审查考生申请毕业上交的所有材料,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学信网上对其学历证明材料验证,经审核无误,经办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后装入该考生档案袋。

  3.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其笔迹。对笔迹不符的,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对笔迹相符的,再下载毕业生数据,进行毕业证书的打印,将毕业证书归入考生的档案袋内。

  4.所有申报毕业材料要按专业、学历层次分开,依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到大整理。汇总各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做好与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生材料的交接和统计表。

  5.上报全市的《自学考试毕业生花名册》、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和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原受理申报县(市、区)招考办或助学单位,并由县(市、区)招考办或助学单位告知考生本人,并说明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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