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河北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公告(2)

自考资讯2021-10-18三水老师

(4)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5)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6)考生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留存;考生仅注册,未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删除,须在下次理论课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报考监所管理(本科)和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学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上述专业导致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已公布停考,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4.从2021年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课程报名开始,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和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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