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的和要求
学习本章,应当掌握: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和性质、税权的概念、纳税人权利的概念;应当理解: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管理机构、税权的基本权能、纳税人权利的内容;应当熟悉:我国现行法律对税权与纳税人权利的具体规定;应当了解:如何规范征税主体税权的行使以及如何保证纳税人权利的实现。
课程内容
一、税收法律关系概述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2.税收法律关系是基于税法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始终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权的税收机关
4.税收法律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向国家转移的无偿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1.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2.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3.税收法律关系的终止
二、税权及其基本权能
(一)税权的概念和特征
1.专属性
2.法定性
3.优益性
4.公示性
5.不可处分性
(二)税权的基本权能
1.开征权
2.停征权
3.减税权
4.免税权
5.退税权
6.加征权
7.税收检查权
8.税收调整权
三、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二)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税收管理体制
2.1958年确定的税收管理体制
3.1961年确立的税收管理体制
4.1973年确立的税收管理体制
5.1977年以来的税收管理体制
(三)分税制下的税收管理体制
四、纳税人权利
(一)纳税人权利的界定
(二)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