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自2015年起,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新生信息采集报名工作全部归所属市地招考办受理,由市地招考办受理各主考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组织管理考试。
网上报考省统考课程系统已专门为本科二学历考生开设单独报考窗口,凡报考省统考课程的本科二学历考生(在籍老考生持原准考证号码即可),可由高校决定组织集体或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选课缴费报考。
4.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办法: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新生报名时,考生必须具有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到首次报名招考办交验备案,同时本人签署《〈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承诺书》(一式两份,市地招考办、考生本人各执一份)。
5.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受理经省招考办备案的助学单位组织的考生集体报名时,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并留存助学单位联系人能够及时联系到的电话。
6.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
7.报名时采集的自然信息也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名确认单”,须由本人核实、签字负责。
8. 2019年4月,我省停考了25个专业,不再受理新生报名,详见网站《关于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停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