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自考办依据考生提出的申请,将《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档案转移通知单》寄往转入省、市自考办。
外省市考生转入考试成绩时应注意,选择对应课程的原则是“转入课程须与本市对应专业课程名称一致,课程学分同于或高于本市专业课程”。当转入课程在本专业找不到符合对应课程时,考生无须再作对应课程选择。考生选择了所有转入课程的对应课程,进行提交,当网上显示办理状态为“交费成功”时,即完成申请操作。待市自考办进行转入审核后,有效成绩将在成绩档案栏目中体现。
本市考生转出考试成绩时应注意,考生每个专业只可申请一次转出,并且该专业下的各科成绩将全部转走。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所转入的省市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