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20年的历程,自治区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极大地推动了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先后吸收了包括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内蒙古医学院、包头医学院在内的7所普通高校来承担自学考试的主考任务,既充分利用了教育资源,又提高了办学效益。这些院校根据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我区自学考试的各项工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多年来,他们将自学考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在参与制定有关专业考试计划、编写考试大纲、教材、选派教师参加命题和评卷、进行实践环节考核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由主考院校承担评阅试卷是自学考试管理部门、考生及全社会最为关注的工作。多年来,主考院校一直对评卷工作高度重视,努力提高评卷工作的科学性、组织性、纪律性。每年两次评卷,主考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自考办的要求,健全各级组织管理机构,修订和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坚持标准,严明纪律,切实做好自学考试评卷工作,确保评卷质量"让社会满意、让学校满意、让广大考生满意"的目标得以实现。
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工作地通知》的精神,高等学校尤其是民办高校和社会助学机构举办了一些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社会助学班,成为自学考试助学的有生力量。同时发展社会助学可以有效克服自学考试的诸多弊端,使自考学员有机会接受教师面对面的教学辅导,体验学校学习氛围,有效利用学校资源,从而使自学考试素质教育成为可能,有利于考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自考生源的稳定,也有利于合理地配置学校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率。
目前我区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的形式已形成有全日制脱产助学、业余时间助学以及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网上助学等多样化格局,为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和壮大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四、加强自考工作队伍的建设,全面推进自考管理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创建服务型考试机构。
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是开创自学考试新局面的基础。20年来,我区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自治区各级自学考试机构逐步建立建全起来,已经形成了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自学考试队伍,而抓好自考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这支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是保证自学考试质量的关键。我们一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抓好自考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广大考生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二是不断强化自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区自考办经常性地在全区自考队伍中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业务培训,特别是在掌握和应用计算机技术方面,使他们掌握和精通考试各环节的业务工作和本职工作。通过学习,使他们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树立了正气,圆满地完成了一次次繁重的考试任务,对自治区自学考试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