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新疆自治区了解到,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等三所院校将加入新疆自学考生报考院校行列,并担任自学考试英语、会计、金融专业的主考院校。考试时间按照全国自学考试统一时间进行。
新疆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在校考生和社会考生均可报考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担任主考学校的三个专业。同时,这三所区外院校承认新疆地区会计专业、金融专业和英语专业老考生已考过且合格的公共课程(含专业基础课程)的考试成绩。其他课程考试成绩无论合格与否,必须另行参加考试(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由主考院校负责。
报考上述三所院校的考生即日可到各地自考办指定的单位,各地自考办只受理集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科次报考费为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