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2021-07-02王新老师
5、省级考办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备注: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电子档案与非电子档案同时存在,处理方式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办理,之前转考办法自新规定实施起同时废止。
江苏2011年自考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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