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前三十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等证件进入规定的考场。
二、考生人场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圆珠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报刊、草稿纸以至各种无线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没有标明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不可使用计算器;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如商务通、文曲星等)。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考生入场后,必须按号人座,将本人《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方,以便核验。
四、考前二十分钟考生填涂《考生信息确认卡》,考前五分钟填涂完毕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开考后十五分钟收卡。
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六、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七、考生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归属地(市)及座位号等栏目。有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八、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要求在答题卡上分别用蓝(或黑)色字迹的圆珠笔(或钢笔)和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主观性试题)试卷一律用蓝(或黑)色字迹的圆珠笔(或钢笔)书写(有特殊要求,如作图除外),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禁止在同一张卷上用不同颜色字迹的笔答卷,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无效。
九、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考试期间上厕所应交卷出场,且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准带枪械进入考场; 准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不准故意损坏考试设施。
十一、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