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是我省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的最后一天,这两天,一些今年新的考生咨询,参加汉语言文学和法律专业本科段考试的学生毕业后,由哪所院校颁发毕业证书。
据悉,自考的毕业证书由主考院校颁发,我省自学考试各开考专业及主考院校如下:
青海师大: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小学教育、政治学(本科)、数学教育(本科)、物理教育(本科)、音乐教育;
青海大学:会计、经济学(本科)、工商企业管理、建筑工程(本科)、农学(本科)、草业科学(本科)、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财税(本科)、畜牧兽医(本科)、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本科)、电力、计算机网络(本科);
青海民族学院:化学教育(本科)、法律、律师、行政管理、秘书(专科)、藏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工程(本科)、通信工程(本科);
青海医学院:护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
兰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铁路运输、专科)、铁路运输工程(本科);
兰州理工大学:供用电技术(专科)、电力发供用技术(本科)。
省内主考院校联系电话:
青海师大:0971—6309537;
青海大学:0971—5310372;
青海民族学院:0971—8804640;
青海医学院:0971—6104082.
新华网青海频道
从青海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中心获悉,在多年的自考工作中,青海省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各级招办工作井井有条,管理十分细致。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要求建设了省州地市县试卷保密室。在电子考务、标准化考场方面也做出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评审组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指标体系,认为我省的自学考试工作达到了国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