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6年2月,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北京地区的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承认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面向社会的非学历等级证书考试的管理和研究工作,并负责管理和承办北京地区中外合作教育考试;同时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选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资格审核。
北京教育考试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现设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保卫处、财务基建处、科研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等7个处室和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社会考试办公室、命题信息一处、命题信息二处、出国留学工作办公室等8个业务单位;同时各考试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市各考试、招生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各考试招生办公室又是北京教育考试院的内设业务处室。北京市成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北京高等学校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市高校招生服务中心、《现代教育报。考试招生专刊》编辑部为北京教育考试院附属单位。全院现有在编职工196人,其中高级职称18人,中级职称68人。
北京教育考试院是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的权威机构,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考试院成立几年来,在全院干部职工的团结合作、共同努力下,逐步建立了考试招生的管理体制,使考试招生工作朝着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并建立了一支素质优良、水平较高的考试招生工作队伍,开创了本市教育考试工作的新局面,以严肃的考风考纪和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为首都的教育考试赢得了荣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 邮编:100081
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简介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简称高招办),同时也是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履行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职责;组织实施在京招生的全国高等学校本、专科的考试招生工作,以及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的考试招生工作,并对区(县)和院校考试招生机构(人员)形式业务指导和监督;承担国家教育部委托的港、澳、台学生报考高等院校的报名考试工作。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考试招生规章制度的逐步健全、完善,我市高招工作质量和社会信誉也不断提高,为高校选拔输送了大批合格的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