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一)领送试(答)卷的安排及要求
1.领取试卷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领送试(答)卷人员必须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分管领导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带队,持单位介绍信,配备公安人员押运,并使用全区统一配备的试卷运送专用车辆运送试(答)卷,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运送试(答)卷的车辆。
3.考试结束后,各盟市要按领取试卷时的交接单整理考试材料(自学考试材料包括答卷、备用卷、笔迹卡、备用笔迹卡;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材料包括备用卷、答题卡、备用答题卡),并按规定时间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狠抓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各盟市要加强考风考纪的管理力度,无论工作人员还是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查验证件。考试期间,要充分利用标准化考场的设备,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防范各种作弊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对于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监考人员要当场撤换,并按照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奖惩暂行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加强对考点周边环境的治理与监控。要派专人在考前、考中巡查考点周围是否有贩卖“试题”、“答案”等资料的异常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四)监测并及时上报有害信息
4月10日至4月17日期间,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安排专人按照国家考办要求集中搜集互联网上出现的危害招生考试安全、公平、公正和考生利益的各类有害信息,认真研判,及时上报。一经发现,立即通过RTX系统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根据上报信息的性质及时做出处理。各盟市在4月7日前将本盟市负责监视、搜索网上有害信息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联系人:孙海东,联系电话:0471-3261707.
(五)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作要求,考试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从试卷到达之日起至答卷送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止,各盟市须在考前每天18:00前、考试期间每天13:00和18:00前通过RTX系统“2017年4月自考、教师资格考试群”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告当天的试卷安全保密情况及考试情况(见附件一)。各盟市要将本次考试的领导组织、人员配备、联系方式等信息,于4月7日18:00前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四处(见附件二)。考试期间,如请示与考试有关的问题须联系值班组(注:值班组设置于RTX系统→组织架构→自治区考试中心的子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