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善后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省已为每一个学历文凭考生重新生成了一个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码,请各试点学校通知考生上“深圳招考网”()查询本人新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码。
2、由于过去学历文凭考生的电脑数据中没有相片资料,本次转换需为考生办理电子摄像手续。请各单位通知考生于11月12日到笋岗西路体育大厦(体育馆西侧)20楼凭身份证、学历文凭准考证和查询到的自考准考证号码进行电子摄像。
3、学历文凭考生办理电子摄像后,可在11月13~20日2008年1月自学考试。方式:(1)网站: 、;(2)电话:“95209988”(原号码为9509972001)、“96040”(注意:考生只能采用其中一种方式报考,重复报考无效)。试点学校如需为考生办理集体报考手续,可与我办进行联系。
4、办理了换证手续的学历文凭考生,其新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将于2008年1月初由省考办下发。请试点学校通知考生于2008年1月7至9日到体育大厦20楼领取。各试点学校务必交待考生,今后只有凭自考准考证才能参加今后的自学考试。
5、对于过去已自行办理了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本次也可以不再进行电子摄像,直接凭已有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自考,但这些考生今后需办理合并手续,把存在于2个准考证号中的合并在一起,否则不能办理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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