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2006年上半年自考工作全面开始。为了解决考生报名中的疑问,昨天江苏省自考办副主任沈融等应邀来到本报接听热线。具体内容如下:
问:我是高中学历,可否直接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
答:可以报考。但是自考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都是在专科起点基础上设置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所以,在自考本科毕业前必须先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问:我以前是在河南报的自考,专业是公安管理,现在我转到南京来工作了,是否可以继续报名?此外,我先前已经过了4门,但是现在准考证丢了,有影响吗?
答:可以到南京市公安局继续报名。准考证可以带身份证件到报名点办理,以前的仍然有效。
问:我以前在苏州读书并报名参加了自学考试,现在已经回到镇江工作,请问我是否要办理转考手续?
答:省内转考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但考生必须在原转出的省辖市打印单科合格证书),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都保存好,毕业时凭全部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办理毕业登记。
问:我是一名专科毕业生,现在想报考另一个专科专业,那么哪些课程是可以免考的呢?
答:专科以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得超过一半。
问:我是一名普通高校的专科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已经有了一年半的时间,毕业后我在另一所学校报名参加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免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的“英语(二)”课程?
答: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考“英语(二)”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