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湖北十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安排

报考指南2021-06-11才子老师

  我省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工作将于8月21日正式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转考条件: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及现场确认相关手续的考生方可办理转考。

  办理时间:网上办理转考及档案所在地受理省际转考的时间分别为:①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办理,时间不限;②外省转入:2018年9月1日—10月30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11月5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③转至外省:2018年8月21日—9月3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年9月4日—9月5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其中,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期间仅面向各地考试机构自考办,省际间转考的考生根据系统中提示的单位地址以及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

  一、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申请完成。但考生不能自行将学校开考专业的转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上,须到相关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

  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以下简称“助学单位考生”)首先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本人的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审核办理。

  3.转考完成后,将转入已注册的准考证号内。

  二、转至外省

  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市州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① 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② 湖北省准考证原件;

  ③ 外省准考证复印件。

  三、外省转入

  1.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注册学籍后方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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