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考办关于补办成绩证明的公告

报考指南2021-06-07李一老师

  经研究决定,自08年1月2日起,凡自学考试考生合格证书遗失的,若是用于申请毕业则不需补办,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到当地查询分数后填写《登记表》内即可。若有其他用途,如出国证明等,在每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省教育考试院服务中心办理,其他时间一概不予办理。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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