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西藏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  

最低工资2018-10-17三水老师

2018年西藏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西藏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  

最低工资是支付给劳动者在每小时,每天,每月从事的对等工作的一笔最低金额。最低工资通常是通过每个国家各自的劳动法而制定的。2018年西藏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西藏2018年调整最低工资最新消息什么时候公布?高教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西藏各市最低工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1月初,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宣布,从2018年1月1日起,西藏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调整为1650元。同时,将现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元,调整为16元。

根据《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8号)相关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低压、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领取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支付形式的用人单位,应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从公开的信息来看,目前已经有新疆、辽宁、江西、西藏、广西、上海、云南和山东等8个省区市上调了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达到2420元,在各省区市中最高,而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最大,最高上调280元。

除了上述省区市,四川省人社厅日前透露,拟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将于7月1日前公布新的标准。此外,安徽也明确今年将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至此,10个省区市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通知全文如下: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8〕2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日

关于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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