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辽宁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
最低工资是支付给劳动者在每小时,每天,每月从事的对等工作的一笔最低金额。最低工资通常是通过每个国家各自的劳动法而制定的。2018年辽宁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辽宁2018年调整最低工资最新消息什么时候公布?高教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辽宁各市最低工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沈阳刘强律师整理
2018年1月1日起,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近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30元,调整为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元调整为17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沈阳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由1530元,调整为1620元;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由1230元调整为135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由15元调整为17元;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由12元调整为14元。
锦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7]235号),经锦州市政府同意,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1020元调整为1120元。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由10.8元调整为11.8元;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9.5元调整为10.6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