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浙江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
最低工资是支付给劳动者在每小时,每天,每月从事的对等工作的一笔最低金额。最低工资通常是通过每个国家各自的劳动法而制定的。2018年浙江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浙江2018年调整最低工资最新消息什么时候公布?高教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浙江各市最低工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上次浙江省调整最低工资是在2015年11月1日,分别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
下面为大家介绍浙江省各市县工资档。
杭州市其中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为第一档2010元。
临安,桐庐,建德,淳安为第三档1660元。
杭州市
宁波市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为第一档2010元。
慈溪市,余姚市,宁波杭州湾新区为第二档1800元。
象山县,奉化区,宁海县为第三档1660元。
宁波市
温州市其中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第一档2010元。
乐清市,瑞安市为第二档1800元。
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洞头县为第三档1660元。
温州市
金华市其中义乌市,东阳市,婺城区,金东区,永康市为第二档1800元。
兰西县,浦江县,武义县为第三档1660元。
磐安县为第四档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