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阳泉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往年阳泉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在我市召开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暨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会上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厅于今年5月19日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并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全市最低工资调整标准包括:第一,城区、矿区、郊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由1290元调整为145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3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0元。第二,平定县、盂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由1090元调整为125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4.0元。第三,提高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将井下采掘人员、井下辅助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由 18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2000元、 1800元。同时相应提高井下采掘人员和井下辅助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1.5元、10.3元。
本次上调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有关事项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不断发展,它的不可替代作用也越来越明显。然而,我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13年7月1日调整的,以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例,我省与湖北和宁夏并列第22位,排名比较靠后,与我省整体地位和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2017年年初至今,在全国除港澳台之外31个省级行政单位中,有20个省级行政单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17个省级行政单位连续2年进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按照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我省两年期限即将期满,需及时调整。
省政协委员、民建市委主委丛林建议,适当加快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率。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水平较低,已经与前 19个省级行政单位产生一定的差距,2017年仍会有多个省级行政单位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拉大与我省的差距。我省只有增加调整频次和加大调整幅度并举,尝试每年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才能达到在省级行政单位的排名中处于中等偏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