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益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往年益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益阳市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7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分两档,即:益阳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30元调整为1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4元调整为12.4元;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030元调整为11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0.7元调整为11.6元。
最低工资标准为应发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等。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含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熟练期等以及以劳务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6天,不超过15天结算一次工资的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按此标准,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拨打电话650318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