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湘潭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往年湘潭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好消息!湘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市城区范围内为1580元/月、15元/小时,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范围内为1430元/月、13.4元/小时。
7月12日,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调整湘潭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日前,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湖南省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2号),明确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四个档次,其中:
1、全日制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1580元/月、1430元/月、1280元/月、1130元/月;
2、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15元/小时、13.4元/小时、12.4元/小时、11.6元/小时。
根据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2017年湘潭按省内最高档次选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
1、湘潭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作标准为,市城区范围内为1580元/月、15元/小时,分别上调190元/月、1.5元/小时。
2、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范围内为1430元/月、13.4元/小时,分别上调180元/月、1.5元/小时。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哪些群体最受益?
有益低收入人群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受最低工资标准影响最直接的是低收入群体,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对于这一群体的收入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曾有学者在做了世界工资比较研究后指出,我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而世界平均为58%;我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而世界平均为 50%。尽管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仍然很低,但调查数据也充分证明,最低工资制度确实发挥了保护弱势劳动者收入分配权益的作用。
有利于改善不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状况
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钱袋子”。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普通劳动者收入水平过低且增长缓慢。不仅如此,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增长更加缓慢。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