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各市最低工资调整最新消息,辽宁最低工资多少钱(3)

最低工资2018-06-26王华老师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由1320元/月调整为1420元/月。

(二)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由1200元/月调整为1350元/月。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

(一)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由13元/小时调整为14元/小时。

(二)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由10.8元/小时调整为12.8元/小时。

锦州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

2.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1020元调整为112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由10.8元调整为11.8元;

2.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9.5调整为10.6元。

营口市

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调整为142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4元。

阜新市

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0.8元调整为11.8元。

辽阳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由1200元调整为1420元;

(二)辽阳县、灯塔市由1020元调整为130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由10.8元调整为14元;

(二)辽阳县、灯塔市由9.5元调整为11.8元。

铁岭市

一、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00元;

二、全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8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朝阳市

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200元调整为每月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0.8元调整为11.8元。请认真按规定标准执行。

盘锦市

一、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经济区由1320元调整为1420元;盘山县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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