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往年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请参考!
一、调整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2017年11月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根据上述规定和要求,为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和基本生活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决定调整金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主要内容
1. 调整金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每月1660元调整到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原来15.2元调整到16.5元。
2.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三、有关解释
1.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 劳动者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3.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