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韶关市最低人员平均工资

最低工资2018-08-26王华老师

2018韶关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韶关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大家参考!

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010元/月调整至12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从10元/小时调整至12元/小时。

据悉,这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比例分别达到了19.8%和20%,调整幅度均为历史最高。这次调整综合考虑了我市近两年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低收入劳动者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统筹兼顾了企业和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提高低收入者薪酬,改善社会收入分配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为低收入群体带来福音。另一方面,从我市整体企业情况来看,目前企业的薪酬标准大多超过2000元,最低工资的上调并不会加大企业经营压力。反之,企业合理调整员工薪酬标准,将有助于企业稳定员工队伍,减少人才流失率,是缓解“招工难”的一大法宝;对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增强城市吸引力,吸引底层劳动力参与本城市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小编提醒您注意:

1、所有用人单位均不得违反

《通知》特别强调,最低工资标准是刚性要求,所有用人单位都不得违反。经营正常的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正常的标准工资支付,确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同时,企业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共决和增长机制。

2、试用期也不得低于此标准

《通知》还强调,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应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以及以劳务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等福利

最低工资标准究竟包含什么?最低工资里不包含加班费、津贴以及相关福利等,为应发标准,包括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等和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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