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天津、江苏、福建、贵州、湖南这5个省份将同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
天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
江苏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
福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
贵州一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
湖南一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
你的工资涨了吗?
截止到目前,上海、深圳、山东等7个地方已经上调,山东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810元。那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能够给我们大家带来什么好处呢?
第一,以前在最低工资标准线的劳动者的工资将要提高。
因为《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标准不允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线。
第二,病假期间病假工资上涨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要支付病假工资或病假救济费,病假工资或救济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得低于工资标准的80%。最低标准上调之后,病假工资也会随之上涨。
第三,失业保险将会提高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到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的按照80%发放。最低工资上调,失业保险也会相应增加。这个失业人员可以留意一下
第四,试用期员工工资更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之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的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标准上调,试用期工资也会更高。
第五,如果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劳动者得到的报酬也将增加。非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