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最低工资标准何时上调_新标准调整规定

最低工资2018-06-30李一老师

武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最低工资调整通知,从2017年11月1日开始,武汉市将上调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分为四个档次,不同地区按照不同标准发放,其中最高地区为江岸区、江汉区等地,为1750元/月。下文将为您介绍武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

武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

2017年11月1日起,全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武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标准

1. 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1750元、1500元、1380元、1250元;

2.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16元、14.5元、13元。

各区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
1750元/月    18元/小时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汉南区、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1500元/月   16元/小时武汉市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襄阳市襄城区、樊城区;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夷陵区。
1380元/月  14.5元/小时黄石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大冶市;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襄阳市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枝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荆门市东宝区、掇刀区,京山县,钟祥市;鄂州市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孝感市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黄冈市黄州区;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随州市曾都区;恩施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
1250元/月  13元/小时阳新县;十堰市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宜城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宜都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云梦县,安陆市,大悟县,孝昌县;团风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随县,广水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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