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分为4个档次,其中涉及到包头市地区为,昆都仑区等6个区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固阳县等3个旗县为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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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40元,平均涨幅达10%左右,这是内蒙古连续6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内蒙古按地区分4个档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1500元/月上调为1640元/月,二类地区由1400元/月上调为1540元/月,二类地区由1300元/月上调为1440元/月,四类地区由1200元/月上调为1340元/月。
内蒙古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等。
从2010年起,内蒙古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从2011年起,内蒙古全面实行用人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