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等14个区、县将执行1500元/月、15.7元/小时的标准;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7个县(市)将执行1380元/月、14.4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成都最低工资标准规定3:成都最低工资标准将逐步提高
日前,成都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从制度上、根源上解决居民消费难、难消费的问题,从消费能力提振、消费市场繁荣、消费环境优化和消费市场监管4个方面提出了28条措施,旨在优化营商和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12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成都市政府出台28条措施促进消费”新闻发布会,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兴军在会中介绍了《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推进形成与劳动者贡献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
据介绍,当前,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成都这次出台的《意见》,首先在增强消费市场动能提升消费信心方面提出了系列措施,其重点是稳定居民收入预期,降低支出预期,增强居民消费信心。
《意见》提出,成都将逐步提高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针对城镇居民,成都将逐步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者贡献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通过拓宽民间资本投资、盘活居民存量资产等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针对农村居民,成都将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引导农村产权有序进入市场。完善农村征地制度,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标准,探索收益共享机制。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的投资、运营新机制,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同时,成都还将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快推进教育优质均衡,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努力降低居民支出预期,增强居民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