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消防、交通安全等方面
1、做好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安全保卫科按规定把全厂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划分到各班进行日检查、周维护保养,检查中及时更换失效灭火器。对基建施工项目范围内须拆除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暂时的拆除保管,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方采取保护措施,力保消防管网不遭到破坏,确保了消防设施、器材的完整、有效。
2、落实三防安全防范措施。注重人防、物防、技防相互结合。年初与泸西公安局消防大队签订《消防安全协议》,实行警企合作制,安全保卫科配合公安局消防大队消防专职人员每周对全厂范围的消防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整改。
3、1#2#3#4#成品仓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投资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安全保卫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配合施工方做好设备安装、验收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及建议。在投入使用的试运行阶段,及时联系设备厂家技术人员组织全体安保人员及仓库管理员进行了系统的操作培训,确保设备操作的准确性,在运行过程中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4、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安全保卫科日常对进入厂人员的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辆指挥停放到车库;对入厂的交拉烟车辆发放防火罩,指挥车辆到指定地点摆放;对生产用车进行限速、限载监督管理,严格查处违规操作及违反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对驾驶员、公务车辆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办公室节假日对公务车辆进行封存,并登记,定期配合对专、兼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保卫科每月配合职能部门对厂内公务车辆、叉、抱车等进行一次检查,督促使用部门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十大管理体系推进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