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自我鉴定 五篇(7)

自我鉴定2018-08-18王新老师

结合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正确树立新时期的指导思想,对当前的大背景有个清醒的认识;二要增强服务意识,体现行政职能的转变,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办事效率;三要落实好各项有关制度。确保队伍不出事,确保市场不出事;四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开展法律法规培训4次,其中,11月下旬对全体执法人员及辖区大中型食品经营户专门开展了两天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规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干部进行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纳入绩效考核;配合市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次,开展行政许可执法检查和行政征收执法检查2次,组织和工商业务考试4次参加行政应诉1起、简易程序案件备案251件,强制措施备案23件,举行听证1次。到11月20日止,共核审案件179件(其中县局核审104件)。在案件核审工作中要求核审每一个案件,对案件退回办案机构的案件,实行书面退回制。开展说理工处罚决定和理性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工作,认真做好优秀行政处罚文书的选拔评比工作(选拔评比的优秀行政处罚文书已送市局)。同时,继续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三、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充分认识党员廉洁自律的重要性。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以“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教育,加强廉洁自律。我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格遵守党纪、政纪的自觉性。我始终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政建设的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贯彻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在支部生活会等都有对照检查,找差距、添措施,力争做得更好些。本人不打牌赌博、不相互吃请,未投资入股煤矿,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坚持拒收礼品、礼金,对偶有送礼的情况都尽量婉拒,以实际行动保持了廉洁。对所做的承诺、所提的工作要求要自己带头,模范遵守。

一年来,我能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遵守《六条禁令》,要求自己做到:

1.按守则自律。上级规定不准做的我绝对不做,上级要求达到的我争取达到,不违章、不违纪、不犯法,做个模范党员。

2.用制度自律。我严格按本局制定的各项制度,秉公办事。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当中,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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