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我乡典型事件及重点工作信息均上报县委、政府两办信息科并经其审核后发表。
5、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乡专门制定了《xx乡人民政府学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方案》,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及乡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具体内容,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交流,深入领会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同时,还定期组织党员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八项规定的新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1、进一步完善机关制度,对机关经费管理、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多措并举抓制度落实,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之风。定期或不定期对节能、节约办公耗材、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力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在效果。
2、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实行食堂用餐制度,促使全乡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对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报批手续,规范接待程序。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收支两条线。
3、不存在私设“小金库”情况,专项资金全部按要求使用。不存在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自主、摊派和转嫁费用、超职标准报销等行为。
(三)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
1、无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奖励、加班费、值班费及其他补助情况。
2、无“裸官”及公款吃喝、公款宴请、机关食堂高档奢华装修和高档食材、高档酒水等情况。
3、我乡根据县委要求,制定了《xx乡人民政府“一问责十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将方案转发到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狠抓落实。
4、根据《中共献县纪律献县监察局关于转发省纪委监察厅<河北省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的通知》(献纪发【2016】2号)文件要求,我乡制定了《xx乡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严格落实,乡村干部一律实行操办婚丧喜庆事项报告审批制度,对规定之外的事项一律禁止操办,而且严格控制宴请范围和规模,大力倡导不送礼、不收礼的新风尚。截止目前没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现象。
5、成立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小组,定期对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问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