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1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理论武装实现新突破
我局及时成立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局政治部具体抓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落实理论武装大推进,理论宣传大加强,理论研究大深化要求,坚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主要途径,把学习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一是出台了《中共包头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组20PC年理论学习安排》、《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等体制机制性文件,建立了包头市司法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制度、考核制度、激励制度、考勤制度、培训制度等工作制度,对学习时间、内容、人员、质量、交流、检查等作了具体明确,形成了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的良好格局。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司法行政大讲堂、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等学习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领导干部学习平台,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组组织“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市委政法会议精神等专题集中学习4次。三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是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主线,组织机关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先后开展了习近平系列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等共8次理论学习。四是通过简报、电子显示屏、司法门户网站、普法云平台等多种形式,宣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指导原则、基本要求,以及司法局党组在开展学习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
(二)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特色,舆论引导呈现新亮点
一是建立完善了《包头市司法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定新闻发言人,并进行相关培训。明确了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规则、新闻发布步骤和发布纪律;适时掌握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舆情,及时引导网民客观评判热点问题。二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包头普法网、包头微学习、包头普法微博、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简报等宣传媒介,深入解读中央、自治区、市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质、目标任务和深刻内涵;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自治区、市级各类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体育赛事活动。三是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主动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对接,先后在各类纸质媒体、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四是扎实抓好党报党刊的宣传征订工作,完成了《人民日报》、《求是》、《党建》、《内蒙古法制日报》、《实践》、《包头日报》、《包头晚报》等党报党刊的宣传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