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查办案件。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来抓。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上级交办、转办和领导批示的信访举报件,及时安排人员或成立专案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并按时上报办-理结果。做到有案必查,应查尽查,不压案、不瞒案。上半年,我镇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各类信访举报22件,其中上级交办的10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件,正在办-理之中。
(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村(居)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村(居)委会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积极构建村(居)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二是加强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六)纠风工作。制定了《威海镇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政发〔2013〕16号),成立了2013年纠风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纠风工作:一是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二是严肃整治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坚决纠正民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四是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五是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六是切实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现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四、廉洁自律落实力度加大
(一)坚持谈话、函询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廉述职制度,认真落实“五必谈一约谈”、“三谈两述”及函询制度。
(二)开展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013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中未发生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无因违纪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坚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内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清退活动并上报相关材料。
(四)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在公务接待方面,村(社区)到镇开展工作一律不予接待。各单位实行分块、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同、陪餐人员,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违反规定或超标接待的不予报销。在公务用车方面,各单位严格执行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专人驾管,节假日集中统一在政府大院封停,修理及加油一律向党政办报告备案,全面杜绝了公车私用、公车乱用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