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纲要》工作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涉及本单位系统的干部任免、人事调动、行政审批、重大项目支出等重要事项,全部按程序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不搞个人专断。同时,对重大事项特别是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和公布,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并接受监督。今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一次,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落实了整改措施。二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及时召开党组成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了全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及时向市纪委报告个人执行和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同时要求助理调研员、科、站长向党组报告个人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下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向办党组报告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三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公务员年度考评工作,向全体职工述职述廉。
6、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了人防依法行政执法监察,重点加强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和监督。二是搞好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监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特别在“061”项目建设中,党组能够集体研究,严格履行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认质、认价关,对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彻底杜绝了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中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7、源头治理工作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任用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择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方面的规定,严格用人制度,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二是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费用支出的审批手续办事,加强对财务管理,防止因管理疏漏而出现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配合财政等部门规范采购的编制预算,计划审批和实施工作。
三、自身不足和今后努力改进方向
回顾自己的工作,在落实“一岗双责”中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中、省、市高标准工作要求,仍然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是自主学习创新性不强,个别工作离上级组织的要求和同志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以后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防工作,更加从严要求自己,做到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自决抵制各种腐败现象,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好身边工作人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延安人防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