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零售企业自查报告【优秀】(2)

自查报告2018-06-09才子老师

二、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没有超范围经营,本店所有品种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销售属国家严令禁止销售的药品、器械,没有出租或转让柜台,以代销产品,非本店营业人员不得销售或宣传推销药品。

三、药品的分类管理方面: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销售,已明确规定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一律凭处方销售,同时设立非处方药品专柜,贴有明显的区域标识。

四、药品广告及咨询服务方面:首先遵照执行《药品广告安全审查办法》等规定,不发布任何未经许可审批的各种药品广告,不销售因严重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暂停在辖区内销售的药品,在药品销售中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没有夸大药品疗效,不以非药品以药品向顾客介绍和推荐。

五、药品购进渠道方面:原则上向所属的连锁公司配送,在货源不齐的情况下,向附近取得GSP认证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索要供货企业的相关资质及合法票证备查,同时做好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

在以后的经营工作中,本药店一定将更加严格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药店零售企业自查报告【三】

元谋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门市部,根据元谋县医保中心要求 ,结合年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上半年来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经营面积80平方米,实现销售任务9.80万元,其中医保刷卡2.7万元,目前经营品种3000多种,经营医疗器材10多种,保健品 20多种,药店共有店员2人,其中,从业药师1人,药师协理1人2017年零售药店自查报告汇总工作报告。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优点:(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疗保险暂行规定》;(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4)药品摆放有序,清洁卫生,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做到一价一签,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维护进电脑系统;(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外;(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4)对店内设置的医保宣传栏,更换内容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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