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问题【荐读】(4)

自查报告2018-12-28王新老师

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处不慎、大处必败。大吃大喝,无不从小吃小喝开始;大奸大盗,无不自小偷小摸发端。一些贪腐落马的违法犯罪分子,也无不是从“微腐败”发展为巨贪大蠹的。可见,“微腐败”是腐化堕落的温床,毁坏大坝的蚁穴,若不及时遏制,就可能积小腐为大腐,由小贪变大贪,一步步走向无底深渊。

“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这是清端公陈瑸居官后常说的一句话。康熙召见他时,他以此为对,受到嘉赏。康熙为此而大发感慨:士未有律身不严,而为官能以清廉著闻者。唐代的宰相陆贽,为官清廉,大小进贡他一概拒收。他在奏章中说:“贿道一开,辗转滋厚”“涓流不绝,溪壑成灾矣”。德宗听了,对他大加赞赏。这些故事,都说明防腐止贪需从“小”抓起,防微杜渐。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表面虽“微”,其实质都是“腐”,结果都是“败”。少数单位和干部中的“微腐败”,损害军队形象,腐蚀内部关系,影响军心士气,消解部队战斗力。尤其是发生在士兵身边的、损害官兵切身利益的“微腐败”,发展下去就会成为“伤不起”,绝不能等闲视之。

小者大之源。涓滴不塞,必成江河;河流泛滥,必为狂澜。“微腐败”不惩治,任其发展蔓延,总有一天,就会成为坏事的“最后一根稻草”。从严,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抓小。因此,任何人都“勿以恶小而为之”。对于“微腐败”,我们一贯的态度是“零容忍”,细“治”入“微”,无腐不治,有腐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姑息迁就,放任自流。

“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根治“微腐败”,必须从端正思想偏差入手,纠正那种小不足虑、微不足道、人之常情、取不伤廉等模糊思想,提高对“微腐败”危害性的认识,从而有效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自觉做到不因小而贪、因微而腐,始终在“高压线”下行事,在“安全线”内行走。

 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问题四

“微腐败”指基层党政机关中大量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的腐败现象。“微腐败”领域广、形式多,根本原因是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强。基层党员干部要树立“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切不可有“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的思维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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