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个人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2)

自查报告2018-12-21李一老师

有人说,“吃、拿、卡、要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不对。违反八项规定,就是违纪。但凡违纪,就不是小节,就是大事,甚至就是腐败。从违纪到违法,其中没有隔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严惩“微腐败”,也是抓大事。近年来这方面成效显著。去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4万人,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近日,中纪委网站又依每月一次的惯例,公布各地多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虚报套取残疾人危旧房补助资金5.76万元的镇民政办原主任被追究刑责,有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8万余元的村支书被双开,有弄虚作假将妻女申报为建卡贫困户、享受扶贫待遇数千元的村主任受到党纪处分……这样的做法和力度已经表明,“微腐败”不可恕,非得“零容忍、反到底”不可。

  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二)

“微”者,小也;官职不高,鼠窃狗偷。如,有的派出所找下属单位报销汽油费,有的村镇干部办生日宴敛财,有的乡镇医院干部拿医药公司回扣,有的村干部套取政府补贴款,有的街道办事处违规公款吃喝旅游……

这种事,过去在基层经常碰到,已经见怪不怪,有时几成惯例。“到你这里检查检查,吃壶酒,拿条烟,算个屁事!”这些年整顿作风、反腐强劲,有些人不敢像过去那样招摇张狂,但由明转暗、由直变曲,不正之风依然在有的地方和单位潜伏甚至暗长。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同样任重道远。

“微腐败”往往因其小而被忽略,这恰是大问题。

通常认为,“微腐败”小打小闹,危害有限,这种看法恐怕是老黄历了。这几年反腐案例证明,在不少地方,科级、处级干部常常是一些大要案的主角。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公司总经理马超群贪污受贿1.2亿元,抄出黄金就有37公斤;河南省新安县一个镇民政所所长家中发现267本存折,冒领50余万老百姓的保命钱……这已不是“蚕食”,而是张开了血盆大口。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情况不是个案,只要深挖,恐怕还有惊人发现。

通常认为,“微腐败”不过是些“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还说不上是腐败。违法与违纪,腐败行为与不正之风,确有区别,但联系更加密切。这恐怕不是危言耸听。有学者说,不正之风是腐败现象的初始状态,而腐败行为则是不正之风基因突变。蹭顿饭吃、拿点公物、卡些油水、要点好处,诸如此类,看起来事情不大,但这正是许多大案要案发生的原点,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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